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(证据不足不起诉)
案由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出借银行卡涉案流入资金65.4万元,侦查机关仅以通用反诈风险提示推定主观明知。检察院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当事人无刑事处罚记录。
- 无直接证据证明当事人具备法定主观明知
- 证据链存在关键缺失,申请退回补充侦查
- 补侦后仍无法填补缺口,援引疑罪从无原则论证达不到起诉标准
共 10 件已公开案例
案由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出借银行卡涉案流入资金65.4万元,侦查机关仅以通用反诈风险提示推定主观明知。检察院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当事人无刑事处罚记录。
案由:合同诈骗罪
当事人被指控虚构工程项目、伪造承包合同收取保证金,涉案金额数百万元。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检察院认定无法证实非法占有目的,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依法不起诉。
案由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涉案资金流水1.59亿元,检察机关建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实刑。庭审坚持独立辩护,法庭采纳辩护意见,下调刑期并适用非监禁刑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、缓刑二年。
案由:危险驾驶罪
血醇含量182.2mg/100ml,醉驾肇事全责致三人受伤,公诉机关建议实刑。法院采纳全部从轻辩护意见,判处拘役二个月、缓刑三个月,无需实际羁押。
案由:故意伤害罪
亲属土地纠纷引发冲突致被害人轻伤二级,对方主张以持械聚众斗殴重罪追责。法院全部采纳辩护观点,判决犯故意伤害罪,免予刑事处罚,无实刑记录。
案由:诈骗罪
围绕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组织无罪辩护,紧扣非法占有目的与虚构事实要件审查证据,当事人最终获无罪结果。
案由:虚假诉讼罪
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,围绕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展开无罪辩护,当事人最终获无罪结果。
案由:交通肇事罪
围绕事故责任认定与证据审查展开辩护,案件最终无罪撤案。
案由:非法经营罪
围绕经营行为性质与法律规定适用展开辩护,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案由:开设赌场罪
围绕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与从宽情节展开辩护,最终获判缓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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